校内各单位:
请各单位依据《西部之光选派管理暂行办法》(附件1)中明确的推荐条件及相关要求,按照本人自愿和公开公正原则,认真组织好人选推荐工作,把好人选能力素质关,每个单位限报送1人,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。
各单位确定报送人选后,填写《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》(附件2),于4月19日17:00前报至教工部专业技术建设科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(renshichu314@126.com)。
联 系 人:高一文 王 星
联系电话:49891713
教工部
2018年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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