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
院教〔2017〕118号
关于2019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有关事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按重庆市教委统一安排,我校2019届毕业生(2015级本科)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定于2017年11月6-10日进行,同时2018届毕业生(2014级本科)未曾参加拍摄的学生、2020届(2016级国际班)将一并参加拍摄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采集费用
图像采集收费按教育部办公厅、新华社办公厅(教学厅〔2002〕5号)文件标准规定,每生交图像信息采集费15元,以班为单位在拍摄前统一交新华社重庆分社拍摄组工作人员(交费地点:星湖校区 一教楼三阶;红河校区 知津楼D105)。
二、拍摄地点
星湖校区:一教楼三阶
红河校区:知津楼D105
三、注意事项
1.图像信息采集期间,相关年级学生应留在学校,并在规定时间内(具体拍摄安排详见附件)有序按时参加拍摄。
2.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拍摄,毕业当年“教育部毕业生信息网”将无法登录,同时因无相应照片而无法办理毕业证等相关证书,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。
3.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,学历照片未上网的,等同于学历信息不全,不予上报教育部高校毕业学生信息网(简称“学信网”)。
4.该图像信息将在“学信网”和“毕业证书”等处永久保留,不能更换。
四、相关要求
1.班级辅导员根据附件中安排,提前通知相关年级学生具体拍摄时间、地点,并请提醒学生记准本人身份证号码(用于校对“摄像信息采集表”中的身份证号码),准时到指定场所参加拍摄。
2.拍摄时按学号顺序依次进行,且辅导员自始至终须坚守现场,维持秩序,同时指定班级学习委员在拍摄前完成以下事项:
⑴ 提前收取本班图像信息采集费,以拍摄当日实际拍摄人数交费;
⑵ 组织本班学生核对“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采集表”中本人信息,尤其是姓名、身份证号码,核对无误后由学生本人签名;
⑶ 协助拍摄人员要求本班学生务必按“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采集表”上顺序进行拍摄。
3. 着装要求:注重图像采集时的着装和仪表,衣着端庄。女生需要把耳朵露出来,需穿有衣领的衣服。须提前作好准备,避免临到拍照时更换衣服,影响整个拍照进程。
4.教学部联系人:
星湖校区 姜国庆(49682212);
红河校区 熊春明(49891935).
特此通知
附件:2019届及部份2018届毕业生图像拍摄安排表
教 教学部
2017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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