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“万人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教人司﹝2018﹞251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,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高校在聘青年人才。已在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,可以申报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。
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:
1.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2.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,学风正派,师德高尚、诚实守信;
3.在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,获得较高学术成就,具有创新发展潜力,有一定社会影响;
4.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(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);
5.一般应获博士学位。
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“万人计划”其他类别的项目。国家“千人计划”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。
获得教育部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青年学者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“优秀青年科学基金”项目资助的人才,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。
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,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。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。
二、推荐名额
我校可推荐1名人选,对于特别优秀的,可增加推选1名。
三、材料报送及要求
1.申报情况报告1份,报告中应包含人选情况、推荐程序、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关内容,并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、师德师风和档案核查情况进行说明。
2.申报书1份,双面打印。申报书分为《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》和《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、文化艺术类申报书》两种,统一通过申报书客户端填写。申报书客户端可在中国人才网(rencai.people.com.cn)进行下载。
3.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1份(见附件1)。
4.附件材料1份,包括:
(1)附件材料目录;
(2)身份、学历、学位证书、任职证明复印件;
(3)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、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;
(4)1-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、目录复印件,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、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;
(5)申报书中列举的SCI、EI、SSCI、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(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);
(6)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、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;
(7)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。
附件请按以上要求顺序排列,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,大小不超过15M,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,如“xx附件材料”;附件材料超过15M的,可拆分成多个PDF文件,并在文件名后添加数字标注,如“xx附件材料1”。
5.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,请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和《科学技术保密规定》有关规定审核把关,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,并附说明(加盖公章)。
请各二级单位于2018年8月6日前将人选材料报送至教工部专技科(恪勤楼315室),。
联系人:王星、向飞,联系电话:49891713
特此通知
附件:
教工部
2018年8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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